我院《在水一方》荣获第九届全国舞蹈比赛表演银奖

文章来源: 作者: 发布时间:2011-08-31 浏览次数:9

第九届全国舞蹈比赛决赛于2011年8月25日至30日在宁夏回族自治区首府银川市举行。全国舞蹈比赛是一项由政府主办的我国舞蹈专业领域的最高赛事,此次比赛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、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办,文化部艺术司、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厅承办。赛事报名初选阶段,共收到全国共计694个作品,其中独舞、双人舞、三人舞节目243个,群舞节目451个。经文化部组织专家严格评审,共有174个节目进入决赛,其中独舞、双人舞、三人舞节目87个,群舞节目87个。上海戏剧学院舞蹈学院选送的女子独舞《在水一方》有幸成为上海唯一一个入选此次赛事的舞蹈作品,代表上海、代表上海戏剧学院与全国舞蹈界的精英们同台较量。最终,古宛玉同学表演的《在水一方》荣获此次比赛表演银奖(单双三组别第三名)。古宛玉细腻的动作处理、内敛深情的情感表现得到了评委和广大观众的一致认可和好评。这个作品在全国舞蹈界的亮相,也彰显出上海戏剧学院舞蹈学院在舞蹈教学、舞蹈表演以及舞蹈创作方面的品位和追求。

此次我院第一次参加该项赛事,大部分同台竞争的选手都是已经有着丰富表演经验的院团舞蹈演员。学院抱着锻炼尖子学生的意图,以期通过此次高水平的比赛,进一步挖掘学生的潜力。演员和排练教师克服了排练时间短、节目全部重新修改等困难,在李海霞和李萍两位老师的指导下,古宛玉同学在短短的十天内可谓凤凰涅,取得了飞跃式的进步。尤其是在动作的处理和内在感觉的把握等方面,李海霞老师亲自悉心调教,帮助她成功地实现了蜕变,也让她以较好的实力站在全国舞蹈界的广阔舞台上,让大家眼前一亮。

据悉,古宛玉同学应组委会邀请还将参加此次比赛闭幕式颁奖晚会的演出。

(文:张麟)